关于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田陈煤矿枣矿集团矿井水集中处理及综合利用工程节能验收报告的公示
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田陈煤矿枣矿集团矿井水集中处理及综合利用工程已通过节能验收,现将节能验收结论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枣矿集团矿井水集中处理及综合利用工程
建设单位: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田陈煤矿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规划占地面积17126m2(约25.69亩),新建调节池及泵房1118m2、综合车间1200m2、膜车间2112m2、辅助综合车间368m2,蒸发车间3405.60m2,净化综合车间942m2,新建总建筑面积9145.6m2,利旧综合楼建筑面积2177.28m2。
购置调节水池提升泵、V型滤池反洗风机、超滤水泵、空压机、TMF压缩机、加药泵、蒸汽压缩机、硫酸钠离心机等设备设施,建设预处理系统、膜浓缩系统、蒸发结晶系统干燥系统设备包括环保系统、供电系统、控制系统及仪表、集中控制及调度系统等。采用“调节预淀池+预处理系统+多级膜浓缩系统+蒸发结晶+干燥系统”工艺。
项目建成后主要规模:处理矿井水10000立方米/天,处理后水为富源电厂使用。
验收结论:1.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行业要求,建设内容、工艺设备配置、能源计量器具的配置与项目节能审查要求基本一致;
2.项目工艺布局合理、设备能效达到国家要求,未采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符合国家有关节能技术要求;
3.经核算,该项目年用电量2153.01万kWh,热力34298.7GJ,新鲜水用量620.5m3(用水不计入能耗),综合能源消费量为3816.32tce(当量值),,项目节能报告综合能耗为3854.64tce,实际耗能值相比节能报告减少38.32tce,低于节能报告耗能值0.99%,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2023年第2号令)文件中验收值不超过节能报告能耗计算值10%的验收要求。
综上所述,该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和《节能报告》、《节能审查意见》等内容基本相符,符合节能验收的条件,通过节能验收。
联系电话:13053713218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日-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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